為規范泵站施工及驗收行為,統一其技術要求,做到優質、安全、經濟,保證工期,管理方便,制定GBT51033-2014水利泵站施工及驗收規范。適用于新建、擴建或改建的灌溉、排水、調(引)水的大中型泵站及安裝有大中型主機組的小型泵站的建筑物施工、金屬結構安裝及驗收。泵站工程施工宜采用經過試驗和鑒定的新技術、新材料、新設備和新工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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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總 則
1.0.1為規范泵站施工及驗收行為,統一其技術要求,做到優質、安全、經濟,保證工期,管理方便,制定本規范。
1.0.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、擴建或改建的灌溉、排水、調(引)水的大中型泵站及安裝有大中型主機組的小型泵站的建筑物施工、金屬結構安裝及驗收。
1.0.3泵站工程施工宜采用經過試驗和鑒定的新技術、新材料、新設備和新工藝。
1.0.4泵站工程施工及驗收應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。技術檔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》GB/T 50328的規定。
1.0.5泵站施工及驗收除應符合本規范外,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。
2 施工布置
21一般規定
21.1施工布置應根據泵站工程樞紐布置,建筑物型式,施工條件和工程所在地自然、社會狀況等因素,對為施工服務的各種臨時設施進行統籌規劃、合理確定和布置。
21.2主要施工工廠和臨時設施的布置應按施工期受洪水的影響程度確定。其防洪標準應按工程設計確定的洪水標準選用。21.3 施工布置應合理利用土地,有利生產,方便生活,注重環境保護,減少水土流失。[
21.4房屋建筑和施工臨時設施宜永久和臨時相結合,減少或避免大量臨時設施在主體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拆遷,減少占用施工場地;也可利用永久建筑物和附近已建工程的原有設施作為施工臨時設施。
2、1.5 若場地條件具備布置不同的施工方案,且各方案差異較大時,應進行施工布置方案比選。必要時,應進行專題論證。
2.2 布置方法與要求
221施工布置應根據施工需要分階段形成,并滿足各階段的施工要求。施工場地平整范圍宜按施工布置最終要求確定。
222施工布置宜先進行施工導流工程布置和主體工程施工分區,再進行施工臨時設施、對外交通等的布置。施工布置時,應統籌考慮可利用場地的位置和面積、施工臨時建筑與永久設施的結合等因素;生產區宜采取封閉式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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